“唐山打人案”主犯陳繼志獲刑24年,
數罪并罰是如何量刑的?
本網訊(新京報記者 趙利新)
“涉惡案件的首犯,獲刑二十四年還很鮮見。”
9月23日,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對陳繼志等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繼志犯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斗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數 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二萬元。
多位刑事律師在接受新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有期徒刑最高刑期是25年,但在本案中,第一被告人陳繼志被判處24年,這幾乎是頂格判的,已經屬于重判;按規定,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35年的,最高不能超過20年,總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25年; 因此陳繼志的總和刑期已經超過35年。
“八罪并罰”后的二十四年刑期如何而來
據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消息,陳繼志共犯下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斗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記者梳理發現,在其所犯的八項罪名中,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最高可判處死刑,搶劫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輕的罪名,如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也可判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可知,開設賭場罪,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拘禁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開設賭場罪,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繼志八項罪名的總和刑期應該在三十五年以上,要不然他的最終執行有期徒刑不會是二十四年。”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羅龍平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規定了數罪并罰的一般原則,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
羅龍平告訴記者,陳繼志獲刑二十四年已經屬于重判,“法院量刑時要充分考慮各種法定和酌定量刑情節。犯罪人犯罪后的態度、退贓和賠償情況,以及是否取得被害人諒解等,都能影響法院最終的量刑。”
.jpg)
據報道,陳繼志在庭審的最后陳詞時曾痛哭流涕,說對不起國家,對不起唐山。“犯罪人有認罪悔罪表現,能夠主動交代清楚整個犯罪的事實,并且明確自己的這種犯罪行為給受害者和社會帶來的危害,如果也愿意積極賠償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屬。那么法院在量刑的時候,會考慮適當從寬。”羅龍平說。
涉惡犯罪減刑條件將從嚴
山東泰誠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永恒認為,陳繼志雖然犯罪罪名較多,但即使是搶劫罪判處死刑也須遵守嚴格標準,如搶劫過程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等;此外,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對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應當移送中級人民法院,“因此本案沒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是正確的。”
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慶告訴記者,涉惡案件的首犯,獲刑二十四年還很鮮見,“一方面,陳繼志是涉惡犯罪組織的首犯,而且涉及罪名比較多,數罪并罰后刑期很高;另一方面,該案屬于社會關注度很高的案件,重判符合人們的心理預期,也可以震懾其他違法犯罪分子。”
劉慶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第二十二條內容規定,對有組織犯罪的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干成員,應當嚴格掌握取保候審、不起訴、緩刑、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判處有期徒刑的,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即使陳繼志完全符合減刑條件,每次都給予最大幅度的減刑,其最后實際被羈押的期限也不能少于十二年。”劉慶說。
受到侵害后如何正當防衛
羅龍平告訴記者,這起案件發生后,全社會更應該關注“正當防衛”制度,對于國家來說,做好普法工作和相關法規的完善體系,鼓勵公民敢于正當防衛,敢于與犯罪分子斗爭;對于公民來說,應提高正當防衛意識,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做出適宜的防衛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當人們普遍能對正當防衛的認定方法以及特征有一個了解,才能勇敢地與非法分子搏斗,才能更好地保護好個人或他人的權益不受到非法侵害。”羅龍平說。
劉慶認為,當公民在公共場合遭受暴力侵害,首先要保護好自己,固定證據后及時報警;此外,當人們受到暴力侵害后,尤其在不占優勢的情況下,要盡量利用智慧去與罪犯周旋,尋找機會逃跑,而不是去激怒犯罪分子;要利用好周圍的環境,尋求一切可能得到幫助的力量,比如向周圍群眾呼救,讓他們協助報警。 |